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反映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政党的活动规律,为正确制定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于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与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联系与实践逻辑
全面从严治党与民主集中制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关联,民主集中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从严治党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现实基础,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统一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共同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旺盛活力。
1.民主集中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法宝,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反映、体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然以民主集中制为制度遵循。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指的是党员和党组织生活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集中,指的是全党智慧、力量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集中以民主为基础,民主的结果通过集中加以体现,进一步而言,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民主和集中互为条件,不可分离,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既能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党内生活中实现党员人人平等、共同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广泛凝聚全党智慧,激发全党的创造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乎党心民心,符合客观实际;同时,又能够保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保障党的组织统一、行动一致,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由此,新时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规制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现实基础。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经过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检验的科学有效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制度优势,“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其完善和落实直接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而要完善和落实好民主集中制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实践基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保障,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政治逻辑,是加强党的建设最主要的实践,也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这项制度的现实基础。具体而言,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贯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全过程,即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中,积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又善于正确集中;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强化党内监督,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3.全面从严治党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统一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建设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活动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党针对近年来管党治党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这个总根源,在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的直接实践和贯穿其中的制度建设,两者辩证统一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实践展开,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现实基础,离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现实实践,党的建设就失去了实践根基,空谈口号、流于形式,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没有民主集中制,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就失去了经脉与灵魂,甚至会亡党亡国,而全面从严治党若背离民主集中制,党的领导会受到极大威胁,党的力量也会被严重削弱,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可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与全面从严治党两者相互依存、密切相关,服从服务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共同推进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项系统工程统筹有序展开、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实效。
二、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战略意义
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党在严峻考验下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政治局面。
1.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之所以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敢于面对曲折,勇于修正错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就在于党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党就应该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因而,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2.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持续巩固发展。然而,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十分严峻。这就迫切需要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使党的一切活动都处于监督之下,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也就是说,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能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和同级相互监督,保障党内监督有规可遵、有章可循,充分保证党组织的权力运行处于公开、透明状态,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党的拒腐防变能力。同时,通过有效的党内监督,使党清醒地正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能助推此目标的达成。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要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调了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主要体现在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清晰地规定了如何处理党内各种关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坚持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主要体现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努力做到对代表大会的决定进行最广泛的讨论,应该要求全体党员以十分自觉的、批判的态度对待这些决定。应该使所有的工人组织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说明自己赞成哪些决定,不赞成哪些决定。”从而使全体党员能够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应按照这一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义执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4.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政治局面。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于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政治局面,健康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政治局面”意义重大。其中,又有集中又有民主是推进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形成的首要前提,只有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政治局面,才能保证全党政治局面其他三个方面的形成。党是先进的政治组织,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正确处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集中与民主关系,推动又有集中又有民主政治局面的形成,不可偏离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积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充分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和二者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每一个党员的权利,使党的主张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集中,防止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恩格斯在巴黎公社失败后就鲜明地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只有形成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才能将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意志和行动。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的实践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用制度管党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刀刀向内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宁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人”的责任担当,坚决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长期执政威胁最大的问题,清除党和国家重大政治隐患,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使党经受深刻洗礼而再创辉煌。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要求继续保持这种态势,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关系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问题。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要贯穿于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的全过程,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在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的实践过程中,还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情况的价值尺度,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从根本上坚守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十分丰富,涵盖了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的“八个明确”。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这也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基础工程的必然要求。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旨在坚定全党的理想信念,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托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同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补足精神之“钙”,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从而更加坚定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3.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贯彻者和执行者,毛泽东早就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这是政党的政治属性决定的,是保持政党团结统一、实现政治主张和政治目标的必然要求。因而,要紧紧扭住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少数”,确保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的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具体而言,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必须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尤其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需要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队伍,从而为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非凡的战略勇气,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党性决定党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紧紧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增强对人民的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艰苦奋斗,崇尚实干,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维护好“森林”;为促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的实践消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和不良环境的影响,进而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郎朗乾坤。
5.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全面从严治党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事实有力说明,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靠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而才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党的协商制度。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需要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夯实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素养,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把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具体工作中。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会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有所改变,对于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中好的、管用的方面,要积极贯彻和落实,坚决执行;对于不能适应时代要求的方面,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改革、改进、调整完善;还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发展创新。同时,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巡视,形成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体系,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保障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本文系2017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关于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研究”[2017YZD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