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这一重要论断,总结了我国对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地位的认识过程,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性的认识。
如何看待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我国学术界有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我国学术界首先认识到,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此后又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还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这源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论述,如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后来,学术界进一步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经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我国学术界更进一步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而且是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这四者是有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与科学性是统一的,它在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它是通过革命实践实现人民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与开放性是统一的,它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
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里的学问,而是为了改变人民历史命运而创立的,是在人民求解放的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人民求解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的,为人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这深刻阐明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是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联系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要以弄清理论为前提。离开理论而仅仅罗列实践中的问题,不可能正确认识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学了理论却将其束之高阁,不去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再好的理论也是无用的。
只讲理论而不联系实践或只讲实践而不联系理论,都是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表现,都要防止和反对。更好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我们更加自觉、更加刻苦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更加刻苦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将其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一两次实践的成败无法证明一种认识是真理还是谬误。列宁在讲到真理的全面性时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每一次个别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均具有局限性,它既不能完全证明某一认识是正确的,也不能完全证明某一认识是错误的。一种认识是否为真理,需要经过长期、多次的实践检验,经过多个领域、多个地区、多种形式的实践检验。
(作者: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